人與人現實裡的紛爭 有時候是很讓人啼笑皆非的
只因為人們的判斷
常常容易依據對事物發生時的第一印象或某幾個狀況的重大印象
然後就對彼此貼上了標籤 也決定了彼此贊同或反對的立場

 

其實反服貿和反反服貿的主要訴求 在我看來方向是一樣的
因為說到底 兩方都是認同服貿與開放這個大方向的 (當然細節和分寸上 各個團體的想法都有差異)

 

這次學生運動名為反服貿
但其實這個口號 或是說這個活動的名稱
其實是很容易讓人誤解的
會讓人以為支持學運的人 是完全反對與中方的貿易往來的 (望文生義 很自然吧)
但其實口號裡的反服貿 並不是這個意思啊 (當然 嚴格來說 我只能說 我認為不是這個意思 而其他的人 對這個訴求或許有其他的想法)

 

因為這個所謂的反服貿
反對的是 這次服貿案的黑箱作業
反對的是 它內容上與程序上的不當之處
而非不理性地 全盤地反對跟中國貿易 (當然有部分人 是作如是想 但這非學運的訴求)

 

所以學生們也才會有 [先立法 後審查] 的訴求
就是希望這個法 能施行得好 施行以後會比較沒問題
所以才寧可先想好該注意的程序和條文通過的標準 再來審查
而不是一昧地先通過再說 (因為如果現在都不能說 那通過後 就更難再說了吧)

 

這就像你要挑一個結婚對象時
是不是婚前該要多謹慎思考 小心選擇對象呢
我想 對可能的對象 要多多觀察吧
交往時 要注意他或她的個性與生活習慣 經濟狀況 個人潛值 (未來發展性)
還有要多多認識與深入 對方的交友狀況 和 家庭與背景環境
相處時 也要多多交流彼此的想法
觀察彼此的言行是否如一 是否想法認知和行事作法 也合得來呢
而當有衝突時 是不是也能找到個 雙方都認可的方式來解決呢

 

而不是還沒結婚時
就說只能聽對方的意見來行事
而當你有疑慮時 對方卻說
反正先結婚試試看再說啦 要是真的不合 到時後再離婚就好了
(當然 本人我 可是不反對 結婚如兒戲 這樣的想法或作法)
(不過 不反對 並不代表贊同喔 更不代表鼓勵喔) (原因與本文主旨無關 故略)

 

但是現實上 真的可以先結婚試試看再說嗎
我想 結婚比較容易 但離婚可就比較麻煩一點或難一點吧
而且要是小孩都生了 或是喪失了經濟自主性時
這時候要平等對談就更難了 更何況是要提離婚呢
而且如果有家暴的狀況發生 生命還受威脅時 那可是連生活平安都難呢
還談什麼離婚呢 (搞不好 對方會說要帶走小孩 或帶著小孩一起去喔)

 

所以當然是
婚前多謹慎 婚後多體諒 (這當然是說夫妻間啊 國與國間也可如此 但未必如此)
而對兩國貿易 那就
開放前要備好套 開放後要管好人和事
這樣的服貿 才是為你好也為我好 (當然 還是有人會不好 所以要有配套法)

 

我想 服貿不管如何用心地來辦 一定還是會有不足的地方
(但如果是不用心的話 那就有得收爛攤子吧 .... 如果還有攤子可以收的話)
所以更該要謹慎地來進行吧 而不是急著上架吧

 

也好比餓了找東西吃時
雖然餓了很想早點吃到東西 但食品安全還是很重要吧
但要是急著吃 吃錯了東西時
那到時候 可能就不是 東西好不好吃的問題
而是可能 會生大病或導致死亡吧

 

只是這服貿的反與反反之爭
我想有一大部分的人 是誤會了另一方的立場了
因為反來反去 雙方竟都是想要開放與自由的同一方
(當然 這是化約之說 兩方裡的人馬 都還有許多不同意見的小團體)
我想 人本來就常常會聽錯別人的話吧 更何況如果是 沒有管道或心情來相互理解的時候呢
而這時候 如果標語下得武斷或口號喊得不好時 也會讓人選錯邊站吧
而這還真的是 會害死人啊 (而且重點是 會害死自己人啊)
所以這我可得說 各位反與反反的人民大人啊 大家真得是 喊反喊得好冤枉啊 (因為我們根本沒反你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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